金融价值观|资管产品信披新规落地半月:全周期穿透式披露 重塑信息披露新生态-新华网
新华网 > > 正文
2026 09/23 11:00:53
来源:新华网

金融价值观|资管产品信披新规落地半月:全周期穿透式披露 重塑信息披露新生态

字体: 小 中 大

新华网北京9月23日电(刘睿祎)9月1日,《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新规”)正式实施,新规落地实施半月有余,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新规的落地促使行业迈向标准化、透明化、规范化的信息披露新阶段。

机构全面接入

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披露内容、频率、方式及主体责任,并定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6年9月1日,信披新规正式落地实施。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的理财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中国理财网·理财行业统一信息披露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平台上线当日,共披露各类公告近7000份、净值等各类数据约6万条。

截至目前,32家理财公司、141家有存续公募理财产品的银行机构和41家开展理财产品托管业务的机构均已接入平台。多家机构表示将全面落实新规要求,并在修订管理制度、升级系统功能、接入统一平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全周期 穿透式 更透明

新规正式实施、统一信披平台全面投用后,理财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规则迎来系统性重塑。披露内容、呈现形式发生了哪些关键变化?

天府立言金融研究院院长曾刚对记者表示:“信披新规正式实施,最显著的变化在于将信托、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产品纳入统一、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披露框架。”

曾刚指出,过去,三类产品的披露规则分散于不同制度,标准不一、口径不齐,投资者往往难以横向比较。新规以“同类业务、相同标准”为原则,覆盖募集、存续、终止全过程:募集阶段要把产品合同、说明书和业绩比较基准讲清楚;存续期间要定期披露净值、收益表现和投资资产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及时说明;产品到期或清算时,则须交代收费、收益分配和剩余财产处置。

在曾刚看来,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业绩比较基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要履行内部程序,并持续披露调整记录,这将有助于遏制以“高基准”吸引销售、以频繁调整弱化比较意义的做法。

兴银理财对记者表示,在以前,各家机构对过往业绩在展示区间和计算方式上都不一样。现在新规对展示期限、计算规则都有了更加统一的要求,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产品展示过往业绩的,还必须同步披露业绩比较基准,这样就避免投资者看到短期业绩比较好而冲动决策。”

“拿我们的‘固收+’理财产品为例。”兴银理财相关负责人举例称,在新规执行之后,投资者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产品穿透之后所投资的前十大具体资产名称、规模和占比等数据,投资者不仅能看产品收益来源,还能更清楚地了解产品投了什么、投了多少、风险在哪里,选择产品的时候心里也更有数。

倒逼机构增强能力建设

据第三方平台普益标准统计显示,截至8月末,全市场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超33万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体量,业内机构在落地层面做出了哪些相应调整?新规实施对机构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工银理财对记者表示:“我们主动对标新规要求,全面焕新信披系统,率先实现信披报告的全链路自动化披露。”

“在健全信披渠道方面,目前已完成直联理财网进行信披报告及净值等各类信息自动化披露,同时接入理财登记中心信披分发系统,支持各代销渠道自动交互数据。集团门户及网银、手机银行等核心代销渠道,以及工银理财官方门户网站实现全自动、全流程系统对接;在系统建设方面,按照新规要求焕新各类信披报告模板配置,同时打通系统业务端与信披端数据,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信息披露数据进行交叉验证,有效降低风险。”工银理财介绍。

曾刚认为,对机构而言,新规是对治理、系统、数据和责任链条的一次升级。管理人需要统一产品数据口径,完善估值、核算、文本审核和重大事项识别机制。托管机构、销售机构也要在各自环节落实核验、传递和提示义务。

“特别是多资产、多策略和跨市场配置的产品,若底层数据不完整、部门间责任不清,便容易出现披露滞后、表述模糊或前后不一致。”曾刚建议,机构应把信息披露前移到产品设计和投后管理中,建立“业务—风险—合规—科技”协同机制,并通过数字化系统实现自动校验、留痕和预警,避免把披露工作变成末端补救。

信息更可读 利好投资者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兴银理财负责人表示:“‘一张说明书就能看懂产品’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但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不过这次新规实施以后,投资者了解一款理财产品,会比以前更方便。”

曾刚认为,对投资者而言,新规的利好是把原本较为零散、专业门槛较高的信息,转化为更可得、可比、可追溯的决策依据。公募产品须至少通过行业统一渠道披露,普通投资者能够更方便地查询产品净值、资产投向、历史业绩和重大风险变化,从而减少“只看预期收益、不看风险来源”的盲区。

“产品风险是否上升、底层资产是否变化、费用是否合理、实际收益与比较基准差距为何扩大,都将更有条件被看见。不过,信息披露增强并不等于产品保本保收益,投资者仍需区分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回报,依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作出选择。”曾刚说。

【纠错】 【责任编辑:梁栋飞】